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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儿金葡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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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综合征由Ritter于1878年首先描述,并认为只发生于新生儿或婴幼儿的特殊性皮炎,又称新生儿剥脱性皮炎亦称新生儿天疱疮,后来被命名为Ritter综合征。目前根据病因、病理、治疗和预后称之金葡萄烫伤样皮肤综合征,而以药物为主要原因,包括其他型和特发型的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称为非金葡萄剥脱性皮炎(TEN)。 本综合征以全身皮肤红肿、大片剥脱、像烫伤样红润创面为特征性损害,是一种较严重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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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儿新变异型克罗伊茨费尔特-雅各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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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的病理改变和临床结局酷似克鲁茨非尔德-雅各布病(Creutzfeldt-Jakob disease,CJD,克-雅病)和牛海绵状脑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BSE,俗称“疯牛病”),而且其出现与BSE有密切关系。1982年Prusiner将中枢神经系统慢性进行性退行性病变的一组疾病取名为朊毒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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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清总胆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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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总胆固醇是是指血液中所有脂蛋白所含胆固醇之总和。总胆固醇包括游离胆固醇和胆固醇酯,肝脏是合成和贮存的主要器官[1]。胆固醇是合成肾上腺皮质激素、性激素、胆汁酸及维生素D等生理活性物质的重要原料,也是构成细胞膜的主要成分,其血清浓度可作为脂代谢的指标。指临床上将血总胆固醇增高称为高胆固醇血症。目前,我国医学界将血清总胆固醇水平大致分为以下三个等级:合适范围5.72mmol/L(220mg/dl)。边缘升高5.23-5.69mmol/L(201-219mg/dl);过高值>5.72mmol/L(220mg/dl)。目前的很多临床研究已明确,血清总胆固醇水平增高是导致冠心病的独立危险因素。血清总胆固醇越高,发生动脉粥样硬化的风险越大,时间也越早。血清总胆固醇每降低1%,发生冠心病的危险性可减少2%。但另一方面,血清总胆固醇降到多低合适?对此,学术界长期存在争论。有人认为血清总胆固醇过低可能引发脑出血或使癌症的发病率增高,特别是对老年人,这一点可能更有意义,但这尚需大量的流行病学的证据来证实。有一些恶液质的病人,血清胆固醇可降至很低水平,这其实是重度营养不良的一种表现。目前一般认为,将血清总胆固醇保持在2.1-5.2mmol/L(90-200mg/dl)范围内可能较为合适。对已有动脉粥样硬化或冠心病者,应将胆固醇降至180mg/dl以下。